为了能判处死刑,敌人竟把他年龄由17岁改为19岁

发布时间:2020-08-18 09:18 来源:红色雨花石

石璞(1913—1930),辽宁铁岭人。1927年9月考入沈阳东北大学附属高中。1929年7月,考入金陵大学。年底,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不久,转为中共党员。1930年2月,参加南京自由运动大同盟,积极参加抗议帝国主义奴化教育的斗争、声援和记工厂工人斗争和纪念五卅惨案5 周年活动。暑期,参加南京暴动的准备工作。8月, 因叛徒出卖被捕。9月4日,在雨花台就义。

忧国忧民、勇敢担当、忠于信仰、舍生取义,这是似火年代里的革命青年们的共同特质。危急时刻,他们用稚嫩的双肩扛起了民族大义的旗帜。生死关头,他们用热血和生命谱写了壮丽的青春之歌。石璞这位年轻的革命者,在信仰的召唤下,让自己十七载的青春岁月尽绽芳华。

石璞于1913年8月24日出生在辽宁省铁岭县北门里一个中级职员家庭。他从小就树立了远大的理想,不仅成绩优秀,而且关心国家大事,同情广大劳动人民的悲惨命运。

1929年6月,石璞满怀着报效祖国、拯救中华的壮志,与陈景星、郑辅周等人结伴,由沈阳启程,经大连、上海赴南京求学。由于南京中学不收高三学生,陈景星和石璞决定直接参加大学考试。7月初,陈景星和石璞被金陵大学录取。年底,石璞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不久, 转为中共党员。他曾无限感慨地说:“南京虽处在腥风血雨的白色恐怖中, 但我们没有白来,我们对着敌人的枪口加入了共产党,实现了我们的夙愿。我们要像广州暴动的革命烈士那样,一定要轰轰烈烈地大干一场。”

大革命失败后的南京,是国民党反动统治的中心,白色恐怖严重。党的地下工作十分艰难、危险。但石璞毫不畏惧,他坚定地对同志们说:“在南京,不准备杀头,就不要加入共产党!”为了鞭策自己,他立下座右铭:

努力才是人生,颓唐只见人死。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思想要系统化,行动要纪律化,生活要平民化。

勿悲观,勿怠惰,勿自傲。

走上革命道路的石璞,在校内外积极开展党的地下活动,经常到中央大学、晓庄师范等学校联系或开展工作;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到大街小巷张贴革命标语,散发传单,揭露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当局的黑暗统治。在陈景星的领导和石璞等同学的带动下,金陵大学党支部成为中共南京地下市委的一支坚强力量。

石璞平时文静、腼腆,一旦投入革命工作,就成了另一个人。无论是驱逐反华美籍教授的运动,声援和记工人罢工的斗争,还是抗议帝国主义、反动派暴行的大游行,瘦小的石璞总是冲在最前线,高喊口号,不惧危险。在纪念上海五卅惨案五周年活动中,他挥笔画了一幅漫画,揭露和控诉英帝国主义屠杀中国人民的罪行,令全校震惊。

1930年6月,老乡郑辅周、金鼎铭约石璞回辽宁度暑假。石璞对他们说:“两个月假期,能做很多事,我不回去了。”虽然他也想念家乡的亲人,但为了革命工作,他义无反顾地放弃了回乡探望亲人的机会,全身心投入到党领导的南京武装暴动的准备工作之中。

在南京这个白色恐怖笼罩下的国民党反动统治的中心,武装暴动尚未发动起来,中共南京地下组织就遭到严重破坏。8月7日夜,市委交通员鲁达卿被捕后叛变,敌人的搜捕行动更加紧密。几天后,石璞、陈景星等相继被捕,被关进国民党首都卫戍司令部看守所。

石璞被捕的消息传到铁岭后,其父石吉昌立即到奉天少帅府,托人与南京当局联系。政府的一名要员来电:“只要本人履行必要的手续后是可以放人的。”并告知在南京托人代请了一位律师。石吉昌感到有了希望,表示:“唯幼子有志,只要能救出来,不惜倾家荡产。”他随即变卖家产,携巨资去南京。

律师到牢中见到石璞说:“你父母听到你被捕的消息,悲痛万分, 托我来为你辩护。只要你按我的计划行事,可免一死,且能立即释放。” 并说:“你必须在开庭审判时,承认自己由于年幼无知,误入歧途,所犯过失,是受匪徒指使,非出己愿,从此改过自新,闭门苦读圣贤书,以待异日报国。”石璞听后,讥讽地笑了笑说:“你何不直说令我叛变,苟且偷生。杀我头易,改变我信仰难。”

敌人开始认为石璞年幼,容易突破,先以名利诱惑,继而以杀头来威胁,最后将他吊起来毒打逼供,都未达到目的。他们面对这位年轻的共产党员坚定的信念和大无畏的革命气概,无计可施。在宣判的法庭上,法官对石璞说:“你小小年纪也加入了共产党,真是中毒太深。你知道吗?在中国只有三民主义……”话未说完,石璞立刻反驳道:“有志不在年少, 你们完全背叛了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我就是要革你们这些中山先生的叛徒们的命!”敌人面面相觑,哑口无言。

根据当时国民政府的法律,未满18岁是不能判处死刑的,敌人竟无耻地把石璞的年龄由17岁改为19岁,于1930年9月4日在雨花台将他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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