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党史大事记(97)

发布时间:2021-06-07 08:39 来源:南京日报

  【1983年(中)】

  5月12日  根据中央批示,市政府决定将恽代英烈士殉难处——原国民党中央军人监狱,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并着手建立纪念坛、纪念碑。

  5月13日 市长办公会议通过了以“1城(南京城垣)、1河(秦淮河)、8区(8个风景区)、20个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的《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修建方案》,批准了市文化局、市文管会提出的127处为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5月19日 雨花台区红花公社和市蔬菜公司签署本市第一个蔬菜产销合同。合同将于6月1日生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本市郊区13个蔬菜公社也将于5月底前全部与市蔬菜公司签订产销合同。

  5月21日 团市委、市计经委、市总工会、市科协、南京日报社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全体青年中开展“智慧杯”“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革、小设计、小建议)竞赛。

  5月25日—28日  市委、市政府召开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重点讨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的问题,共商开拓南京城乡建设新局面的大计。

  5月28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从宁去藏、以身殉职的西藏农科所助理研究员卢耀曾为革命烈士。卢耀曾26年来长期坚持野外考察和试验,研究西藏土壤分类,积累数以万计的科学数据,写出一批很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为发展西藏农业生产,提供了可靠依据。1981年6月,卢耀曾在林芝县考察时不幸落水,为保护资料和仪器献出了生命。

  6月1日 南京地区科技成果展览交流会隆重开幕。展出的1580项科技成果中,获国家发明奖的有10项;获部以上科技成果奖的有45项;获省、市科技成果奖的有159项。

  7月6日 秦淮河水位已达9.59米,超过警戒水位1.09米;下关长江水位已达9.15米。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电话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行动起来,积极投入抗洪。

  7月14日 在大厂区长芦圩破圩地区抗洪抢险中,南京部队基建工程兵某团十二连班长、共产党员杨太平,为抢救10多位群众的生命而英勇献身。南京军区批准他为革命烈士,命名他为抗洪抢险英雄。杨太平烈士追悼会于28日在南京举行。29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向在抗洪斗争中英勇献身的杨太平烈士学习的决定》。

  7月30日 为保证国家建设必需的土地,妥善安置被征地社队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市政府正式颁发《南京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8月1日起实行。

  8月3日 江宁县委、县政府在东山镇隆重集会,纪念邓仲铭烈士牺牲40周年。邓仲铭烈士是江西省兴国县人,曾任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执行委员兼劳动部部长、中共苏皖区委副书记兼苏南区行政公署副主任。1943年7月到江宁、当涂、溧水指导工作,8月3日在江宁县禄口乡冯潭庄遭敌人袭击,转移中牺牲于秦淮河的高桥渡口。

  8月22日—27日 市委召开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年内要着重抓好的几项工作,讨论了集中财力物力、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问题,通过了《中共南京市委七届九次全委会决议》。

  8月26日 经市委批准,市级机关党委授予鲁祥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鲁祥麟是市建工局高级工程师、市科技先进工作者。今年8月11日因患癌症不幸逝世。

  9月5日—7日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社会治安情况和经济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意命名陆小龙等14人为市劳动模范、南京分析仪器厂车间车工一组等6个班组为市先进班组;通过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议》和《为全面完成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而奋斗的决议》。

  9月7日 市政府批准市保险公司报批的《新办集体企业职工、个体经营户养老金保险试行办法》,并决定在全市实施。这次实施的社会养老金保险的范围是:未实行劳保条例的新办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与老集体企业新招收的职工、本市城镇户口的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劳动者。

  中共南京市委党史办提供

【责任编辑:曹蔚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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