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志英三次被捕入狱,可他始终坚贞不屈,表现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1928年,他策划暴动,被敌人逮捕。入狱后,敌人多次审讯他,他只字不说。后来敌人又对他用刑,他仍不低头。不久组织上把他营救出去。
1933年,党派他到反动统治的心脏地区——南京做地下工作。他为开展国民党上层人士统战工作和情报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同年冬天,不幸被捕,敌人用刑具拷打他,还用气筒把空气打入他的肚子里,肚皮肿胀得象鼓一样, 非常地难受,几乎被折磨死,而卢志英丝毫不动摇。
1947年,由于叛徒出卖,卢志英再次被捕。敌人知道他担负重要职务,就千方百计地威胁引诱他,要他说出党的机密,交出党员名单。他都严辞拒绝了。敌人见诱骗不行,便露出了凶相,对他施以“电刑”、“灌辣椒水”、“火烙”、“绞头”等酷刑,并用连续几天几夜不让休息的精神刑罚摧残他。他坐“老虎凳”的时候,敌人一直上到7块砖,腿骨被折断。受过“电刑”之后小便都是血,行刑中数次昏过去。但敌人的种种酷刑,对一个坚贞不屈的共产主义战士是丝毫无用的。他说:“你们要想从我嘴里得到什么,那是做梦。”
敌人见种种酷刑均无用,又妄图用骨肉之情软化他,把他与妻子儿子关在一起。对敌人的这一阴谋,他有着高度的警惕性。
第一次他与妻子见面时,就对妻子说:“要警惕一些,特务把你和孩子弄来,不是偶然的,这是阴谋。在这里,我们表面上象自由些了,实际上他们是想用夫妻和父子之情来软化我。这比拷打的手段更毒辣。”妻子见他受过刑,伤势很重,遍体鳞伤,伤心地流泪。他安慰妻子说:“不要在敌人面前流泪,他们总有灭亡的一天。”就这样,在他与妻子在一起的日子里,只字不提自己的事,还不断地鼓励妻子,并且有说有笑的。他对妻子说:“想到革命成功,千千万万人民都能够过幸福生活,我就觉得高兴,觉得充满力量。”
1948年12月27日晚,特务把卢志英带到审讯室将他打昏过去,然后用浸过麻药的棉花塞进他的嘴里,又用毛巾勒住他的脖子,把他装在木匣子里,用汽车运到雨花台埋在山坡上。
卢志英为革命事业英勇奋斗二十多年,在革命即将取得胜利的时候,被敌人杀害了,年仅43岁。
(文平)
卢志英(1905—1948),又名卢涛,山东昌邑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任国民军骑兵第3师第8旅第16团2营营长,后又任第3师参谋主任。1933、1947年两次被捕,均被营救出狱,1947年3月在上海再次被捕,10月解送南京,12月被敌人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