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抗日根据地的大片地区与敌占区紧密相连,为了保卫新生的抗日政权,防止和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1940 年4 月六合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不久,即建立了隶属驻军领导的军法室,履行公安部门的职责。9 月下旬,军法室改为公安分处,并逐步建立了侦察、审讯、秘书三个科,以及一个警卫队和看守所。1943 年2 月,建立东南县、来六办事处时,改称公安局。
1944 年4 月,由津浦路东八县联防保安总处侦察科长洪沛霖(新中国成立后曾任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组建竹镇派出所,设址竹镇市竹新街,成为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淮南路东第一所,隶属于竹镇市政府。派出所配有两个班的武装人员,派出所的主要任务是锄奸、惩匪、防特,捍卫革命根据地。由于当时还是抗战时期,派出所人员都是新四军战士,接受新四军领导,同时要协助地方政府维持社会治安,故称为“派出所”,意为新四军派出机构。竹镇派出所亦是中国公安派出所的起源地。
新四军第一派出所原办公用房已退还原房主居住使用,旧址现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