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砚芬(1904-1928),江苏宜兴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共党员。1928年,调任共青团南京市委书记,同年5月,在南京不幸被捕;9月,牺牲于雨花台。
◇狱中写给弟弟妹妹的信
亲爱的弟弟妹妹:
我今与你们永诀了。
我的死是为着社会、国家和人类,是光荣的,是必要的。我死后有我千万同志,他们能踏着我的血迹奋斗前进,我们的革命事业必底于成,故我虽死犹存。我底[的]肉体被反动派毁去了,我的自由的革命的灵魂是永远不会被任何反动者所毁伤!我的不昧的灵魂必时常随着你们,照护你们和我的未死的同志,请你们不要因丧兄而悲吧!
妹妹,你年长些,从此以后,你是家长了,身兼父母兄长的重大责任。我本不应当把这重大的担子放在你身上,抛弃你们,但为着了大我不能不对你们忍心些,我相信你们在痛哭之余,必能谅察我的苦衷而愿[原]谅我。
弟弟,你年小些,你待姊应如待父母兄长一样,遇事要和她商量,听她指导。家里十余亩田作为你俩生活及教育费。我死以后,不要治丧,因为这是浪费的。以后你能继我志愿,乃我门第之光,我必含笑九泉,看你成功;不能继我志愿,则万不能与国民党的腐败份[分]子同流。
现在我的心很镇静,但不愿多谈多写,虽有千言万语要嘱咐你们,但始终无法写出。
好!弟妹!今生就这样与你们作结了。
你们的大哥砚芬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