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馆到一城 用法律保障国家公祭

发布时间:2019-12-13 00:05 来源:红色在线编辑部

2019年12月13日,第六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12•13”,理应被铭记。1937年的这一天,侵华日军攻破南京城,开始大规模的屠杀,30万无辜的生命就此消逝。

自2014年起,每年“12•13”,以国之名,悼念死难同胞,捍卫历史记忆,传递和平心声。

世界记忆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设立国家公祭日的呼声,由来已久。

2005年,一份不到700字的手写提案,成为这年全国两会上备受瞩目的热点。提案人赵龙,曾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建江苏省委主委。

赵龙建议,把每年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每年逢此日便应在南京大屠杀遗址举行遇难同胞公祭活动,并有国家领导出席,社会各界人士、国际友人及外国政要参加。还要“以法律或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使世界永不忘记,让国人永世铭记”。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提案得到广泛认同,49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签名,广大群众留言赞成。2012年的全国两会,民革江苏省委副主委、南京艺术学院院长邹建平代表再度提交了一份相同的建议。这年底,中央有关部门就他的建议办理情况作出答复:“由江苏省委、省政府按程序向中央提出将每年12月13日设为国家公祭日的申请。”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议,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随着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南京大屠杀档案》列入《世界记忆名录》,“南京大屠杀”成为全人类历史上一个不可磨灭的伤痛记忆。

国行公祭

2014年12月13日,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简称“江东门纪念馆”)内庄严肃穆,鲜艳的五星红旗在晨曦中冉冉升起,又缓缓降至半旗。

这是国旗第一次为南京大屠杀惨案中的30万无辜死难者半垂。

国家公祭仪式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公祭仪式,与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老人以及一名少先队员一起,为国家公祭鼎揭幕。

“泱泱华夏,赫赫文明。仁风远播,大化周行……”国家公祭鼎“三足两耳”,正面用骈体文写成160字铭文,后侧左右两边铸有记事,共287个汉字。铜质鼎身和铜质底座重2014公斤,石质的底座重1213公斤,象征2014年12月13日举行首次国家公祭。

国家公祭鼎

“和平大钟”被撞响,三声深沉悠远的钟声,告诉人们铭记历史,勿忘国耻,振兴中华,珍爱和平。哀伤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蔓延,17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者丛葬地,人们手捧菊花,自发前往悼念。

为逝者哀,为和平祈

“烛光祭”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系列活动之一。冬夜,国内外爱好和平的人士相聚馆内,在夜色中点亮烛光,为逝者哀,为和平祈。

法立典章

自2014年设立国家公祭日以来,群众对南京大屠杀惨案有了更深刻的认知,对国家公祭及其场所有了更高的要求。

2018年,第五个国家公祭日到来前夕,南京正式通过地方立法形式保障公祭活动——《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这也是我国首部国家公祭地方法规。

立法过程中,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实行市区联动。11个区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召开76场座谈会,听取283名市人大代表等多方意见,收集立法建议400余条。

2014年国家公祭日,中山码头悼念的市民

“从一馆到一城,从一日到一年”是这部法律的主旨。条例中,“国家公祭”的概念真正超出公祭日当天和遇难同胞纪念馆的范畴,不仅立足于国家公祭日当天的保障,还着眼于国家公祭场所全年的管理和保障。

“默哀一分钟”也被写入法规,保证悼念活动的庄重感和仪式感。

国家公祭“默哀一分钟”写入法规

昭昭前事,惕惕后人。1997年,江东门纪念馆被评为全国首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015年,江东门纪念馆入选中央国家机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成为中央国家机关100多个部门、30余万干部职工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场所。

每年,无数人走进展馆,缅怀遇难同胞,寄托哀思,祈愿和平。仅2019年国庆假期,就有近56万人次来此参观。

参考资料:

综合新华社等多家媒体报道

【责任编辑:耿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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