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为巩固新生政权,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全国展开。
1951年3月,中统老牌特务黄凯在南京落网,却在审讯中一再隐瞒罪行。
最后是曾长期在中央特科工作、时任南京市公安局长陈养山亲自出马,审讯黄凯两三个小时,才得到了一个系统的罪行口供。
也是黄凯的供述,让20世纪30年代初发生在上海的“伍豪事件”得以大白于天下。
多家报纸刊出冒名启事
1932年2月下旬,上海各报先后登载的一则启事,引起了轩然大波。
《申报》刊登的《伍豪等脱离共党启事》
启事以“伍豪”的名义发表,声称要“退出国际指导之中国共产党”,一同“脱离共党”的共243人。
伍豪何人?中共党内及社会上层圈子内许多人都知道,“伍豪”是周恩来的化名之一。那么,周恩来为何会“发表”这样一则启事?
事实上,此时的周恩来早已不在上海。两个多月前,按照党组织的决定,周恩来前往中央革命根据地。
留守上海的临时中央一看到启事,便识破这是国民党的阴谋。
更何况,启事还有明显的破绽——243人脱党,而具名只有“伍豪”一人。
临时中央为周恩来辟谣
为了反击国民党的造谣污蔑,临时中央紧急在《申报》登载了一则别出心裁的启事:“伍豪先生鉴承于本月18日送来广告启事一则,因福昌床公司否认担保,手续不合,致未刊登。申报馆广告处启。”
虽然笔法曲折,但在白色恐怖下,这是临时中央能做到的最及时有效的公开辟谣方法。
与此同时,临时中央立即散发传单辟谣,并在秘密出版的党报《实报》上代写声明。就连远在江西的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也发布政府布告斥责国民党的污蔑行为。
不久,《申报》上又刊出《巴和律师代表周少山紧要启事》。巴和是当时上海著名的法国律师,周少山是周恩来有时用的一个名字。
《申报》刊登的巴和律师代表周恩来关于“伍豪事件”的声明
原来,临时中央担心之前的反击措施影响有限,不足以抵消国民党公开在报纸上造谣污蔑造成的恶劣影响。于是便请巴和出面,代表当事人澄清事实,公开辟谣。
启事直截了当回应所谓的“脱党启事”,“二百四十三人同时脱离共党之事,实与渠无关”。
至此,中共方面及时处置,戳穿谣言,挫败了国民党的阴谋。
南京公安逮捕老牌特务
而“伍豪事件”由何人策划、实施?19年后,随着中统特务黄凯在南京被捕,内情逐渐大白于天下。
那是新中国成立不久,在1950年开始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大批国民党特务纷纷落网。
曾任中统特务驻上海特派员的黄凯,也被南京公安逮捕。
1930年至1933年间,黄凯曾在汉口、上海、南京等地多次参与破坏中共党组织,逮捕、杀害多名党组织负责人,罪行累累。
而提审黄凯,对负责审讯的预审科来说,是个难题。
当时,预审科的同志都很年轻,科长秦杰也刚刚25岁,对30年代初期的对敌斗争知之甚少,档案又尚未整理集中。
面对拒不认罪的黄凯,预审科毫无头绪。为难之际,一通电话令秦杰喜出望外。
“你们那里关押了一个叫黄凯的犯人吗?我审一审黄凯,明天来。”
打电话的,是时任南京市公安局长陈养山,曾长期在中央特科情报科工作,参与了中共情报、保卫工作队伍的创建。
第二天,陈养山亲自审讯黄凯,一上来便针锋相对,一一提问。
抗日战争时期的陈养山
“伍豪事件”真相大白
见来的是个年纪大的公安,且对自己曾经的罪行了如指掌,黄凯态度明显转变,交代问题也变得老实了。
陈养山又突然发问:“‘伍豪启事’是怎么回事?”
黄凯已经听出来,眼前的人是自己当年的老对手,只得一一交代。两三个小时的审讯中,黄凯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包括参与炮制“伍豪事件”。
据黄凯供述,一次,中统特工头目之一张冲来上海,和他谈起中共中央刚经历顾顺章叛变,经济困难,可能有许多党员动摇。于是,张冲起草了冒名启事,黄凯派人送登上海各报,企图动摇中共组织。
启事先被送到申报,申报广告处律师说,243人脱党而具名的只有一人,有漏洞,决定“暂不刊出”,但《时报》《新闻报》仍先后刊出。
在国民党当局施压后,《申报》也被迫刊出。
只是,两人没想到,启事“遍登中外各大报一星期,丝毫未达预期的效果”,“好久无人向各机关秘密自首”。
相反,《申报》上却有一位大律师代伍豪发表声明。反动当局为此威吓主编史量才,史量才义正辞严地说:“广告是营业性质,何况从法律观点来看,姓伍的被人冒名,是应该声明的。”
有了陈养山的这次审讯,黄凯的案子有了头绪,很快就结案了。
“文化大革命”期间,“四人帮”借用这一冒名伪造的启事,妄图诬陷、攻击周恩来。而陈养山审讯黄凯取得的证词,恰恰有力地证明了周恩来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