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治腐败,贪污成风,这是中国封建官僚政治的不治之症,也是国民党政权覆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南京解放后,共产党人带着渡江胜利的战火硝烟,开始踏上建设新南京的执政新征程。
长期以来,南京一直是国民党反动统治的中心,又是一个官僚消费城市,旧社会的遗毒很深,享乐拜金主义盛行。
当时许多国民党的旧公务人员中的旧思想、旧习惯还没有得到改造,一部分刚从部队和解放区来的党员干部中也存在着“革命到底,可以享受”的思想。
在革命的转折关头,中共南京市委、市政府采取种种措施,带领全市人民同旧社会遗留的恶习和毒素作了持久不懈的斗争。
廉洁自守,厉行节约
解放初期,中共南京市委就及时告诚全体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要继续发扬艰苦朴素的光荣传统,警惕腐朽思想的侵袭。刘伯承等领导同志号召“全体干部执行党的政策,坚定自己的立场,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反对堕落腐化的倾向。”
1949年4月,刘伯承(前左一)等步入庆祝南京解放大会会场
当时的南京,工业落后,农业凋敝,100多万人中产业工人不足2万,农业人口不足10万,失业、无业人口达50万。
由于全国解放战争还在进行,政局动荡,物价不稳。1949年华东地区水、旱、雹等灾害相继发生,灾民大量涌入南京。
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共产党人必须自身廉洁自守,厉行节约,才能带领人民共渡难关。
吏治腐败是国民党政府覆亡的重要原因之一。1948年11月,淮海战役在即,而国民党军官却依然是歌照唱、舞照跳
1949年7月5日,市政府以市教育局为试点,召集各单位负责人,检查存在的浪费问题,批评了洗衣不用盆、不关水龙头、睡觉不关灯、闲杂人员无事可干的现象。
7月14日,市军管会和市政府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动员开展节约运动,希望“进城别忘农村,住了楼房别忘草房”,不要“一饱忘了十年饥”,机关要发扬抗战时期“一纸三用”的精神,并用闯王李自成因胜利后腐化所引起的悲剧提醒大家,要时刻居安思危,牢记“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与此同时,市委还要求各机关单位做到:水电、汽车等开支必须严格实行华东局规定的标准;各机关事业费必须减少;招待力求朴素;一切集会务求简朴,力戒铺张;对内严格执行饭票制度;鼓励干部处理好自己的日常生活,鼓励薪给制干部适当降低标准。
节约运动开展后,市政府决定所属各单位夏天一律不准装电扇,以节省电力。十一区政府干部决定每日节约一两粮,直至全国完全解放。
当时干部实行供给制,生活比较清苦,许多吃小灶的干部也改吃大灶。政府机关自局长至炊事员都节衣缩食,捐出部分口粮金、津贴、烧火草金。
由于干部带头,南京各机关单位在1949年12月到1950年2月的3个月中就捐款1.88亿元,粮食5600多公斤,衣服28046件。
强化党纪,抵御腐蚀
数据显示,到1949 年10月,南京共有中共党员5314人,由于调动频繁,组织多变,军队党员转入地方,因而“南京党内还存在相当普遍的不安心工作,与地位观念的个人主义及某些无组织状态”。此外,南京地下党员很多是在淮海战役后发展的,也存在一些组织审查不严和组织不纯的问题。
由于对党员缺少系统的思想作风教育,党员抵御腐蚀的能力不强,个人主义、居功自傲、闹地位、闹待遇等倾向滋长起来。例如开会少发一张戏票,没拿到的人便说这是待遇问题;参加会议列席就不高兴;看到留用人员拿薪水,生活比自己富裕,就认为自己吃亏了;还有许多干部经不起城市的物质引诱而贪污腐化。
据1950年统计,9个月内,有241位党员干部违纪(其中县级以上干部31人),占党员总数的3.16%,其中贪污腐化以至脱离革命的占违纪总数的69.6%。干部中还存在以权谋私现象,90名局处长以上党员干部中,有35人介绍了99个亲友参加工作或学习。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教育,1950年3月31日,南京成立了由唐亮、陈修良等9人组成的中共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有无违犯法令、法律及政策的行为,有无损害群众利益及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行为;受理审查党员的违反纪律的处分”。
纪委成立后的16个月中,受理和处分了犯有贪污、受贿等经济问题的党员干部106人。市纪委还十分注意对党的高级干部的纪律检查,并及时指出,“某些高级机关与个别高级干部,违犯政策纪律与官僚主义现象,往往成为产生问题的客观原因”,要求党的高级干部严格要求自己,成为执行纪律的模范。
廉政建设,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1951年月,由任崇高等20人组成的南京市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成立,在机关、学校、国营、公私合营企业部门以及人民团体中,聘请监察通讯员75人。在各所在单位,监察通讯员“遇有违法失职,贪污浪费和损害国家人民利益者,随时主动搜集材料,向领导和监委反应。”
舆论监督,打击犯罪
为打击贪污犯罪,党报发挥了积极的舆论监督作用。南京解放初期,在党报重要版面,时常可以看到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批评处理决定。
1950年3月31日,《新华日报》头版公布对一名税务干部贪污渎职的处理决定,并且还揭露自来水厂部分留用人员挪用公款,将大部分水费拿去放高利贷的行为,指出“这种丑事是旧社会余毒的影响,是反动统治最可鄙、最可恨与最可耻的遗物之一,我们要用革命精神与各种贪污渎职的罪行作斗争”,“特别是党员犯了这种十分严重的错误,尤其要认真检讨,给予应得的处分”,“我们如果不能战胜贪污渎职行为,我们就有被腐蚀的危险”。
1950年6月7日出版的新华日报
6月7日,中共南京市委在《新华日报》上批评部分机关“挪用公款、错误经商”。同月,《新华日报》又公布了对华东贸易部浦口转运站集体贪污案的处理决定。
该报《读者来信》栏目还经常登载群众对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揭发,以及违纪者的公开检讨。
由于党报监督作用的加强和纪检工作的扩大,从4月以来,犯错误的事件开始减少,1950年4、5、 6月三个月,所受理案件仅38件。
1951 年,市监委会同市纪委组织专案检查组,对7件影响较大的贪污浪费损失案进行重点审理,并将处分决定在市政府的《市政府生活》、公安局的《南京公安》和《新华日报》上予以公布,使犯错误者及机关工作人员同受教育。
南京解放初期的廉政建设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