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南京解放后,伪“金圆券”、金银仍在流通,物价不断上涨,几近崩溃的经济秩序亟需重整。
为此,南京先肃清伪币,后开展禁银斗争。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宣布禁止私自买卖金银。
新生的人民政权处变不惊、应对正确,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打赢了没有硝烟的金融战、物价战。
宣传拒用银元
首战告捷,四天内基本肃清伪“金圆券”
1948年,国民党在军事上的开支越来越大,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笼罩着国统区。
8月19日,国民党废法币改为“金圆券”。结果一年还不到,1949年5月,“金圆券”发行达80万亿元,期间不断贬值,甚至出现一日数涨的奇闻。
面额高达“60亿元”的“金圆券”,其实只能买到6盒火柴
1947年年初,南京等城市火车站,旅客超过规定重量的钞票不得带上火车,反映出当时恶性通货膨胀的社会状况
解放后的南京,“金圆券”成了人民币的直接敌人,要稳定金融物价,首先就要肃清伪“金圆券”。
1949年4月28日,南京市军管会宣布成立当日,即发出管字第2号布告,规定人民币为全解放区合法货币。只是,为了照顾人民困难,加上当时上海、青岛等尚未解放,南京对“金圆券”采取了以排斥为主、以收兑为辅的方针。
5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开始营业,限额收兑部分“金圆券”。为便利市民就地兑换,市人民银行特地在市内设立了34个兑换点。
新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由于国民党反动派已经垮台,伪“金圆券”在人民心中已失去信用,收兑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至5月5日,短暂的四天时间内,南京市就基本上肃清了市场上的伪“金圆券”,完成排伪工作。据统计,共收兑金圆券876亿多元,兑换人数82482人。
禁银,稳定金融物价战斗的主要任务
伪“金圆券”被歼灭了,然而在匪特和投机者操纵下,银元成了阻碍人民币占领市场的劲敌。禁止银元的流通,也是稳定金融物价战斗中的主要任务。
解放初期,南京流通的第一套人民币
未禁银之前,南京市各大小街口都有银元贩子,新街口、大行宫、夫子庙等地,更是他们集中活动的场所。银元投机猛烈,连带着影响到物价的上涨。
根据中共中央华东局指示,南京分两个阶段开展禁银工作。
相比于第一阶段稳步前进、相机逐步消灭的方针,第二阶段从6月上旬开始,利用解放后的上海发动禁银宣传、镇压投机活动的有利时机,采取迅速坚决严禁的方针,转入全面动员和全面查禁的阶段。
6月11日,南京市政府公布华东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严禁一切金银带出解放区”、“不得以计价行使流通和私自买卖”。6月13日,市人民银行也召集银楼业代表会议,宣布不得私自买卖金银、收兑金银饰品。
银元
在刘伯承、柯庆施等领导号召下,大部分市民也行动起来,加入到禁银斗争中。
10月12日,市人民银行宣布解散银元交易所,调价收兑金银。在此阶段,银行共兑进相当人民币76122元的银元。
10月21日,禁银斗争第二阶段工作结束,市场上银元公开买卖已告绝迹。
稳定市场,建立和巩固新的金融秩序
两场金融战接连胜利后,人民币流通已比较普遍,信用渐趋巩固,物价平稳,人心转定。
为稳定市场,南京市迅速清理国民党政府留下的旧金融秩序,进一步建立和巩固新的金融秩序。
对于数量众多的私营钱庄,市人民银行团结其有利于发展生产的一面、改造并打击其投机破坏性的一面。一面进行整肃,一面逐渐控制资金用途。
同时,市人民银行通过吸收和疏导资金、紧缩信用、掌握利率政策等方式,籍以巩固人民币的地位,增强市场信用,壮大国家银行本身的力量,为建立正常的金融秩序创造条件。
人民银行折实储蓄存折
在物价波动时,市人民银行及时举办折实储蓄存款(不按货币单位、把货币折成折实单位进行存取),以中熟米、龙头细布、豆油、统煤等四种物品为准标,共计收储1789073个单位,含人民币89561万余元,保障了全市近1/7人口的生活。
有关部门还协同行动,制服物价波动。
1949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南京陷入物价极大波动的旋涡。市工商局当即管制食米市场,并筹设粮食、纱布交易市场。市贸易总公司增设了特约代销店,直接供应广大市民的生活必需品,同时抛售食米和面粉。最终有力缓解了市场食米供求矛盾,食米价格很快趋向回落。
南京解放后一年,新生人民政权边学边做,粉碎投机奸商和不法资本家的捣乱破坏活动。正是这一场场看不见硝烟的斗争,结束了恶性通货膨胀、物价贬涨不定的局面,建立起新的金融秩序,赢得了民心,巩固了政权。
参考资料:
《南京解放》
《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