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 南京这两处入选

发布时间:2021-11-14 00:05 来源:红色在线编辑部

  2015年4月21日,住建部、国家文物局公布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全国共有30个街区入选,南京的颐和路、梅园新村名列其中。

  前来南京游玩的游客,在感受山水之美之余,往往也会前往这两个地方,领略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魅力。

  一条颐和路,半部民国史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两年后《首都计划》正式公布,包括人口预测、功能分区、交通计划方方面面。

  视“居住为人类生活之大端”,《计划》将南京住宅划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等级建别墅和花园洋房,第二、三等级建公寓、普通楼房,第四等级为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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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计划》中南京城市规划的构想图

  至1933年,只有第一住宅区按计划实施,颐和路便是住宅区的中心。当时,建房人必须事先将设计式样、外观色彩等上报审核,建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基地面积50%,并对楼层、脊高、空地、围墙等均做出具体规定。

  公馆区汇集了当时一批优秀建筑师的作品,建筑样式各异,有西班牙式、荷兰式、英国式及当时欧美流行的摩登式花园住宅等,被誉为“民国建筑博物院”。

  小小的颐和路,见证了东方与西方人文、历史与现代的和谐融汇,也见证南京城的沧桑巨变。

  在南京市全面启动的民国优秀建筑保护“一线两片”重点计划中,颐和路片区被列入重点保护规划内。项目坚持“修旧如旧”,除了对原建筑进行了内外结构加固处理外,还拆除了上世纪80年代形成的违建,同时尽量按照原有的街区院落进行复建,最大限度保持建筑原貌。

  其中,颐和路民国公馆区第十二片区整治工程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4年度亚太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荣誉奖,也是同年度中国地区唯一获奖项目。

  奖项评委会曾评价:这片高级住宅区是一片中国近代建筑,亦可说是民国风格的见证。这些素粉砖墙的别墅都带有很强烈的原始特征感,让我们得以一窥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时期。

    青砖红瓦,记录国共谈判风云

  梅园新村历史文化街区因为梅园新村纪念馆而出名,这里同样集中了很多民国建筑。1946年5月,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代表团由重庆到南京与国民党当局谈判,就曾在这里居住。

  梅园新村17号、30号是当时国民党当局指派给中共代表团使用的,35号则是中共代表团为解决住房拥挤,以代表团成员廖承志夫人经普椿的名义买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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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恩来在梅园新村30号

  当时,国民政府首都警察厅在梅园新村周围设立了十几个监视点,特务伪装成三轮车夫、修鞋匠、乞丐、报贩,对出入梅园的人随时进行盯梢。

  为了防止特务的监视和破坏,代表团将30号院墙加高了一倍,将35号与特务监视站相通的大门封堵,并在院内加盖了两座小平房,以遮挡特务视线。

  南京的夏天骄阳似火,机要科十几位工作人员轮班挤在30号的小阁楼上翻译电报,狭小的室内如同一个大蒸笼,每个人都是汗流浃背地坚持工作。天气炎热时,周恩来和邓颖超还会亲自给机要人员送去菊花茶、绿豆汤解暑,并把代表团仅有的一台电扇送去给他们使用。

  一辆牌号为“京1645”的黑色小轿车成了周恩来的“移动会客厅”,司机段廷英开车接送代表团成员外出进行和平谈判、拜访民主人士,与特务们斗智斗勇。

  当然,紧张的谈判岁月中,也曾有温馨的时刻。几对青年因相同的信仰走到一起,在梅园结为革命伴侣,一时引为佳话。一场简朴而热闹的婚礼上,细心的邓颖超剪下了一段红绸,请德高望重的董必武题写上“天作之合”,代表团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纷纷签名,以表祝贺。

  谈判最终破裂,1947年3月7日,中共代表团撤离南京。

  南京解放后,中共代表团办事处旧址即被南京市人民政府妥善保护起来,后建成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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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园新村纪念馆

  作为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南京市积极立法,出台了《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有序实施民国建筑保护利用行动计划。以颐和路、梅园新村为代表的一大批民国建筑风貌区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修缮,成为南京历史完整而真实的见证。

  来源:《中国建设报》

  《南京红色印迹》

【责任编辑:曹蔚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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